中介跳單可以起訴。起訴條件包括:明確委托合同、中介跳單行為、委托人遭受損失。訴訟程序: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判決。
中介跳單是否可以起訴
是的,中介跳單可以起訴。
起訴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委托人在委托期間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事先通知受托人解除委托的,應當賠償受托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民事執行中財產權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在民事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與案外人訂立合同,將自己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財產無償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有償轉讓給案外人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效合同:(一)案外人在合同訂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財產已被人民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二)案外人在合同訂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執行人所欠的債務已經或者可能因該合同訂立而無法執行的。”
起訴條件
中介跳單要提起訴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有明確的委托合同:中介和委托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委托合同,約定中介居間服務的內容、報酬標準等條款。
- 中介存在跳單行為:中介未經委托人同意,私自與委托人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買方或承租人簽訂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促成交易達成,損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 委托人遭受損失:由于中介的跳單行為,委托人遭受了實際的經濟損失,如無法收取中介費、房屋成交價低于預期等。
訴訟程序
- 收集證據:委托人需要收集委托合同、中介跳單的證據(如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轉賬記錄等)、損失證明等。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委托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證據材料,請求法院判令中介賠償損失。
- 法院審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會組織開庭審理,查明案件事實,審理雙方的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
- 判決: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確認中介跳單行為的違法性,并判令中介賠償委托人的損失。